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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重讀Kotler教授的【行銷是甚麼】一書

拿起之前筆者買的一本書:Kotler教授的【行銷是甚麼】(Marketing Insights from A to Z: 80 concepts every manager needs to know,商周出版)。這本書是寫給實務界人士看的書,或是想要學習行銷技巧的經理人。然而,事實上對於筆者這樣的讀者,每次都讓我有不同的領悟與驚喜。這的確是一本好書,就像是大姥姥逛大觀園一般,內行看門道,外行也可以看看熱鬧。這本書讓我又有一種溫故且知新的經驗,不但適合初學者,也適合資深行銷人看。

應證了筆者所言不假,其實也是Kotler在這本書第32頁所說的:『好消息是行銷只要一天就可以學會,但是壞消息是可能要一輩子才能專精』。筆者非常同意,到現在我都覺得行銷是日新月異,這門學問太活了,不管實務或是學術。唯有認同行銷這件事是一個專業(profession)才有正確的心態面對這門學問,才會虛心的去學習行銷這門學問。

Kotler教授認為行銷人員(marketer)與業務人員(sales people)一定要有所區隔。行銷人員的工作就是找出機會,開發行銷計畫、規劃行銷的溝通,讓業務員的銷售更為容易;而好的業務員須要有無懈可擊的人際技巧。我想是的。真正執行所謂的行銷的公司是將行銷與業務分開的。行銷不只是業務,而是站在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一個橋樑,是廣泛牽涉到除了業務、採購、研發、製造甚至物流(logistics)的一個機制。所以在以品牌為核心的公司,品牌經理(brand manager)就像一個總經理(GM)的培育訓練一般,把品牌經理當成專業的經理人像總經理(GM)般的培育。這與台灣將行銷人員當成a.業務人員的美工 b.美美的DM 這之間的差異,就是台灣行銷與世界級水準的差異。嚴格看來,差異還蠻大的。

Kotler教授還認為現今絕大多數的執行長都不懂行銷(marketing)與販售(selling)的差異點。他們以為:行銷就是包含電視廣告與推廣業務。但是他們不知道90%以上的行銷工作都在播出電視廣告(或行銷溝通)以及推廣業務之前就做完了。這樣的說法是否讓讀者有一個熟悉的畫面:太多公司認為行銷就是把產品賣出去加上適當的廣告。這樣的想法剛好與筆者認為的行銷相反。就像Kotler教授所說的90%以上的行銷工作在產品販售之前就完成了。讀者可以想想你們公司是否剛好相反?大多數的公司都是先有產品,然後再去想辦法,用所有的辦法賣出去。在Kotler教授的眼中,就算沒做行銷,因為把前面90%的事情都省略了,就只剩下做做美工或是降價,促銷補切罷了!這是業務動作,非行銷!

Kotler教授在接受訪問的時候說:現在的行銷在企業內部遭到邊緣化(marginalized),降格成為與廣告公司以及媒體公司聯繫的部門而已。而且品牌經理決定的策略都變成財務、策略、採購、會計、logistics、生產意見的大拼盤,既不完整,也缺乏創意。筆者認為做為一個品牌經理在專業上要有所堅持,而不是不得罪的將各個部門的意見拼在一起,成為一個四不像的大拼盤。這樣不叫行銷策略,也不叫做善於溝通,到頭來,你只會在公司內部失去專業與各部門對你的尊重,因為你只是做個大拼盤而已(美其名叫做企業整合)。可見美國實務遇到的問題與台灣有些類似,只是台灣更嚴重。

溫故而知新,這是筆者看Kotler教授的感想。雖然是基本觀念書,卻在每次的閱讀給筆者帶來不同的反思,我想凡事若都能回到基本點最初衷去看(return to the basics),或是是最真的、最寶貴的,是不?

2012年8月9日 星期四

當代行銷大師:李維特(Theodore Levitt)

這是Theodore Levitt教授的身影
行銷「傳教士」希奧多.李維特(Theodore Levitt)於2006年過世,享年81歲。在他數十年的著述過程中,不斷敦促企業高階主管把顧客放到一切作為的中心,把行銷當做策略的核心。以下特別摘錄他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英文版的六篇文章,反映他畢生窮究的一些真知灼見。

儘管許多人認為管理是一門科學,經驗豐富的企業高階主管卻知道,策略性決策和戰術,相當程度取決於當時的情境。沒有人比希奧多.李維特(1925~2006年)更清楚這一點。

李維特被譽為現代行銷的創建者,這位哈佛商學院教授竭力運用所知服務企業人士。他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一系列極富創見、令人讚賞的文章,激發讀者重新檢討他們對於重要議題的既定想法,以加強滿足顧客的需求。李維特擅長綜合歸納、鼓動人心,提出令讀者驚訝的觀念,卻也鼓勵讀者發揮更多創意,運用智慧,思考企業活動。

當年他發表文章時,企業遠不如今天這般受人尊敬,他卻不像許多知識分子那樣,輕易鄙夷經理人和消費者。1985年到1989年,李維特擔任《哈佛商業評論》總編輯,同樣採取這種務實的做法。他也是《哈佛商業評論》最有智慧、作風最平實的編輯之一,他明瞭這本雜誌的主要目的,是透過巧妙複雜的詮釋、轉化,為那些沒耐性、時間有限的讀者釐清作者原始的想法,儘管那些想法甚至有時候還尚嫌粗糙。

這篇向他致敬的專題,從李維特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眾多深具影響力的文章中,精選六篇文摘,讓我們一窺商業大師的偉大心靈:
1. 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台灣很多OEM公司其實都在這裡徘徊不去
2. 成交之後呢....(After the sale is over)
3. 凡事差異化 才能成功行銷
4. 當服務業變生產線
5. 市場全球化(The Globalization of Market)
6. 光有創意還不夠

這是英文版
另外在這位大師2006去世的時候,哈佛商業評論曾經做過一個專輯,介紹他具有影響力的專文,請參考哈佛商業評論2006年10月份)
http://www.hbrtaiwan.com/Article/article_content.aspx?aid=AR0000045
http://www.hbrtaiwan.com/article_content_AR0000045.html

上述對這位真正的行銷大師簡介,若讀者(我想會是研究生居多)想更進一步了解,除了英文書很多之外,台灣還出了一本中文版:引爆行銷想像力(The marketing imagination),遠流出版,如下連接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60325

這這本書翻譯的很不錯,是一本很經典的書。若您對於行銷真的很有興趣(特別是實務經驗很多的企業主看了會特別有感覺),除了看了當代Kotler的行銷『基本書』之外,這本書算是有點深度的行銷書。看完之後,你應該也不會說行銷就是創意、行銷就是美學,這般令人啼笑皆非的膚淺言論了!

這是中文版(遠流出版)


附件: 1.Marketing Imagination (英文版)
          2.引爆行銷想像力(中文版)
          3.行銷短視症(一段引自youtube的影音)

行銷不是什麼?

行銷正位於十字路口,可能往下沉淪,
也可能更進化成為一門很專業的實務,
就看行銷人是否尊重這們學問。
太多人談論過行銷是什麼這樣的專題。那行銷又不是什麼?在個人從事行銷的過程中,特別在本土公司裡面,看到許多不甚合格的行銷人員,原因為何?試舉出一些例子,供讀者參考!

因為老闆的姪子或親戚不知道擺到哪裡,就直接丟來行銷部門,感覺做做行銷,拍拍美美的廣告也不錯,只要坐在冷氣房內。(殊不知行銷是一件表面光鮮亮麗,要做對做好要的是一種「怕熱就不要進廚房」的決心)。這種皇親貴族若遇到專業的問題閉嘴還好,若是堅持己見,結果就是長官領導專業,組織成為一言堂。

有的來應徵的人說:因為他們也是消費者,所以能將心比心,一定可以做好這個品牌的行銷。(註:殊不知行銷是一門專業,不是因為你是消費者就可以做好行銷)於是對於「行銷是一門專業」(marketing as a profession)認知不足,不合格的行銷人員越來越多,久而久之,行銷就被人認為是一種花槍,只會做做美美的廣告、促銷。(殊不知行銷要被認為是一門專業就需要有專業的心態與觀念,要有一群專業學習以及心態的從業人員)。專業的行銷是要能講出道理,講求效果的。沒有效果的行銷就不叫做行銷。

行銷不是一堆熱鬧的活動(event),許多用錢堆出來的美麗事務,也不是事業單位超出盈餘後才花花銀子以免明年度目標過高的工具。

行銷是一種有回報、可衡量的投資,而非天馬行空的美麗煙火。行銷要能夠在策略面(strategy)看出市場趨勢,作出選擇後(trade-off)的活動。所以不管行銷資源的大小,要能說出一套讓人相信,讓市場接受的做法,才去決定行銷資金的投入。因此,儘管外部呈現是感性的廣告以及印刷品,本質上是一連串科學理性的過程。

行銷的目標對象不是企業大老闆,也不是行銷人自己,而是你的目標消費者(也就是顧客)。太多的行銷活動都針對滿足大老闆而設計,所以我們可以偶而可以看到有些廣告就針對大老闆的喜好而拍,也常常在大老闆習慣看到的媒體曝光;也常看到行銷人無法跳脫本位主義,只做出自己喜歡卻不合品牌定位的行銷活動,所以品牌定位就會隨著產品經理的更換而再更換一次(品牌定位就是這樣不見的),這就是專業度的不足,殊不知一個好的行銷人員必須擺脫個人喜好,以專業心態去做好不同定位的商品(含服務)。這種品牌定位的模糊或改變常常在實務上發生,所以需要有一套品牌管理的機制(brand management system)讓品牌能與時俱進,而又不會失去原有的定位。說起來很容易,做起來真的不容易,否則我也們不會看到這麼多的品牌都失去了焦點,失去了它原有的味道。這就是我們說的品牌管理(brand management),而不是廣告設計公司所說的品牌(brand),我們稱之為品牌形象(brand image)。

所以若讀者仔細看筆者對於行銷是什麼,行銷不是什麼的定義之後,應該可以知道筆者眼中認知的行銷是一門專業的工夫(profession),不只需要紮實的基礎知識學習,很重要的是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的實務經驗。怎麼會是聽過幾門行銷演講就覺得是行銷專家一般的演講呢?筆者真為了這些人的厚顏而感到羞愧之外,更為了行銷這們專業又蒙上陰影而感到心痛與難過。

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The end of advertising (廣告已死)

先看看這篇前Coca Cola行銷總監的一段話: (發表在他的書中: The End of Advertising, as we know it, is dead),只有英文版。
But hold on—don’t break out the handkerchiefs and black veils just yet. The end of advertising as we know it is, in fact, a very good thing. Whether we want to admit it or not, the truth is that most advertising today just doesn’t work; it’s a colossal waste of money; and if you don’t pay attention, it could end up destroying your company and your brand. The loud, jump-cut television ads; the endless litany of airport billboards; the pop-up ads you may be swatting away even as you’re reading this—they’re all just noise that your customers are screening out, not taking to heart.

But all is not lost. Indeed, we are at—as I have titled my most recent book—The End of Advertising as We Know It. Next up? The future of advertising.

這段英文在說: 傳統的廣告已經沒用了,只是純粹浪費錢。如果一不小心就會傷害你的品牌。 且吵雜無章的廣告、POP、只會讓你的消費者直接跳過你的廣告?甚至產生厭惡,更不要說會打動他們的心了。

這段話蠻嗆的!對象是廣告公司,且是傳統型的廣告公司。這是這位Coca Cola公司相當有名氣的行銷總監Sergio Zyman對於廣告代理商一貫的口氣以及風格。其實想想有他的道理,因為他對於廣告公司"責之深,愛之切"的關係,才會對廣告公司下這麼強烈的批判。筆者對於廣告公司也覺得可以做的更多更好。這幾年受到大陸市場影響的關係,許多的廣告都跑到對岸,以至於台灣的廣告人才出現了變化,廣告圈漸漸許多人才都跑到大陸去做大案子,大型的廣告。各位讀者可從近年台灣的廣告品質就知道好廣告已經遠離台灣很久了!

筆者有類似的感覺:部分廣告已經變成自圓其說,自己的創意自己高興,沒有考慮到消費者insight是其一,廣告這個工具本身在於這一個互動(interactive)的時代該扮演怎樣的角色是其二,廣告尤其是所謂電視的媒體(mass media)在網路、公關、等互動式媒體加入後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呢?只想拼命把創意推銷出去的廣告公司似乎很難再生存下去了!廣告公司應該要結合策略思考的的公司,而不是把不擅長的策略自己一手包(因為免費)。也唯有承認自己不擅長的部分才能起死回生,是嗎?各有所長,各有專業,台灣的行銷專業才能有一點點進步,不再向下沉淪!

廣告公司因應現今的環境,該如何思考轉型呢?值得深思!

2012年7月8日 星期日

What is branding? (分享:made from University of East Anglia)

分享一個youtube,what is branding.這是由英國University of East Englia所製作.充滿了音樂與影像,應該年輕的讀者會很喜歡

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

品牌的深度及厚度

筆者註: 我們真的認為品牌操作是一件長久的工程,不是所有的品牌都該要非常視覺系的(不驚人死不休的),品牌該要是多元的,就像人一樣,有些人安安靜靜(像是全聯先生,阿Q),也都可以表達出自己的特色! 台灣的品牌在等等的因素底下,看似創意都很夠,但品牌的厚度與深度都不足,這也是造就好品牌與曇花一現品牌的最大差異。

有一期的ppaper中的人物對談:鄭建國(Roger)與包益民主編。其中Roger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是筆者一直在鼓吹的:品牌深度與厚度。想不到我們在品牌(brand)領域沒人談的觀念,在其他專業的領域(例如Roger所在的彩妝、李立群所在的表演藝術)都反而找到近似的觀念!可見只要是專業領域,即使是跨領域(cross-boundaries)還是非常相通的。

Roger提到的是:在彩妝界,在他決定如何包裝之前,他工作的習慣是與藝人或明星有許多的對談。對談的目的是找出他個人的態度(attitude)以及原有的特質(nature),然後再加以包裝。他所秉持的觀點是:包裝不僅是美不美的事情(這反而是最容易的事情),而是要將這個產品的內在特質(inner characteristics)抓出來,將原有特質用合適的外在表達出來。他認為這才是重點,因為個人的特質是一個長年累積的過程,是騙不了人的。但是他也感嘆現在小朋友只要求快速,不講究累積的過程:只要強眼、美美的、硬去ㄍㄧㄣ出來的外表。但他認為這種硬ㄍㄧㄣ出來的外在是無法持續很久的。所以常常我們就可以看到藝人像是保存期限過了之後就消失不見了的台灣演藝圈常態。

記不記得演員李立群也說過:現在小朋友看到的越多(指的是接觸的資訊,如網路…),可是一出手就知道越少。這就是沒有厚度,沒有累積的過程不是嗎?這不就與品牌面臨的狀況一樣嗎:只是做出一些美美的,或是創意嚇死人卻沒有深層策略的廣告。也就是說,品牌失去了獨特的魅力了(unique charming),每個品牌看起來都一樣,好像是公版製造的。所以我們說品牌深度的重要,與Roger將在他十月份新書要談到的『厚度』概念有些類似。他說的一句話,我們蠻認同的:天下沒有不付出而得到的事情,所有事情都需要累積的(accumulation)。品牌需要累積,而且要深刻的累積,所以我們才需要去操作品牌 (註:非操弄)。一個經過長年累積的品牌才夠深刻,才不會看起來很膚淺。我們要鼓吹的就是風格品牌的深度與厚度。

2012年6月27日 星期三

消費新行為、品牌新視野、行銷新世界


若讀者常常看我們的部落格必定察覺到這個新的標題:『消費新行為、品牌新視野、行銷新世界』。是的,這是我們最近修改的一句話。這句話除了與各位讀者分享之外,也做為筆者的一個新的努力方向。為什麼呢?這也就是寫這篇文章的主要用意。希望在解釋的過程中間若有不清楚之處也不要太苛責筆者,因為也就像是我在文章前頭所說的:這是我個一個努力的新方向以及目標。既然是目標就表示尚待努力。

這句話也代表了筆者的說是行銷視野吧!筆者認知的行銷的重點(main point)以及未來的方向。科特勒(Philip Kotler)在他的「行銷是甚麼」這本書序中也說過:行銷在未來的十年內會與你現在學的完全不同,行銷學會徹底被改寫(P32)。所以在這個轉變中間,勢必有些新的轉變的因子(factor),讓行銷的世界變得很不同。當然這些在Kotler的書中就有提到一些:網路行銷、數位經濟….等等。

筆者著重的就是『消費行為的改變』。在行銷學中,特別是現代的行銷學,消費者行為已經幾乎成為行銷學非常核心的部分。消費者行為的變化影響到企業的決策(台灣可能還沒有)。所以在一個消費夠成熟的市場,消費者的重要性已經到達企業必須將消費者列入企業的最重要決策當中(讀者可以看看貴公司做重要決策的時候想到消費者的比例有多高?)。消費者的行為改變表示企業也必須隨著轉變,而消費者的行為是非常多元的(diversified)。我們認為消費者的新行為是觸動未來行銷的重要關鍵之一。故以「消費新行為」做為標題的起點(starting point)。

而消費者是品牌的中心。在漸漸成熟的市場(mature market),競爭越來越激烈的當下,可能企業會逐漸發現「有價值的品牌」才會是未來企業運作的重點。無法擁有品牌(也就是擁有消費者的心)的企業可能都必須被逐出市場。據了解,一個成熟性的市場僅有前三名的企業才能存活。讀者可以看看台灣這個逐漸成熟的市場是不是這樣,是不是無法進入前三名的企業就很有危機?這是很清楚的!所以消費行為的改變就是做品牌的企業最佳的機會點(opportunity)。隨著消費行為的改變,夠顧客導向的企業(customer-oriented)就會視為一個機會點,讓自已的品牌更成為消費者心嚮往之的品牌。消費行為的改變造就了一個機會點,一個品牌新視野的機會點。所以是『消費新行為,品牌新視野』。

品牌是企業未來競爭重要的關鍵,也會是在行銷領域的重點。夠顧客導向的企業在品牌獲得「新視野」(new vision)之後,必定會面對到行銷的新的全新世界(new world)挑戰。這時企業的行銷視野完全不同,進入一個筆者比喻為「自我挑戰」(self-challenging)的境界。或許讀者要形容為「藍海」(blue ocean)也可以接受。這一切未來可期待的行銷新世界就筆者「眼力能及之處」是因為消費者行為轉變所帶來,也唯有注重消費者行為轉變的經濟體才能讓品牌這件事更被重視,市場(market)更趨成熟,相對的經濟也會更繁榮,這些都是連鎖的效應。筆者衷心希望台灣未來的企業與經濟體能朝這個正面方向(positive)發展,是全民之福,也是企業之福,更是國家之福。讀者您覺得呢?未來的行銷又會是何種光景?

2012年6月24日 星期日

行銷已死The End of Marketing?

為何談到這一個問題?行銷不是運作的很好嗎?怎會有危機呢?每家公司不都說他們是行銷顧客導向(customer-oriented)嗎? 坦白說,這是一個在行銷領域工作10多來年實務工作者的反思。問題看似模糊,卻又很清楚。

一直都有這樣的疑問。很幸運的,在2005年10月份行銷的重量級學術期刊Journal of Marketing中得到了證實,反應美國的行銷實務界已經有如此的危機,讓筆者覺得個人的直覺可能有些參考性。文中提到:行銷在於一般實務界公司漸漸失去了位置,特別在董事會。為何產生這樣的狀況?因為目前的行銷工作者常常過分強調短期戰術性的工作(tactics),如廣告、促銷、活動、降價等,而忽略了原先希望的長期性策略規劃(long term planning)。因此行銷被一般人認為是耍花槍,浪費錢,像燦爛的煙花,是純粹一種美感,而非一種策略。這是目前行銷給人最大的誤解,也是筆者最不願意看到的。


所以就像一位行銷實務前輩所提的:行銷不只是know what,更是know why以及know how。行銷工作何其多,在有限的資源之下,為何要採取這樣工具,一個好的行銷人必須能知道why and how。行銷人人都能做,但是就像一門專業(profession)一般,有人能做完,有人可能做對,更有人能做好或更好。表面看來都做了,但只有內行人才能看到門道。這是境界上的不同。換言之,越到高段越是「從細微處定卓越」。


反過來說,我們也可以進行理論上的反思。過去的行銷理論真正可以被實務界所採用的基本上只有所謂的「4P」(產品、通路、價格、推廣)。然而,4P也可以說是一種取巧式的方式,而非一種整合式、戰略式的模式。也就是說,4P適合一般行銷人員(基本上適合在基層以及中階主管)方便了解的一種工具。但是,作為一個以至高點思考的高階主管而言,4P卻可能是一種缺乏戰略式、全觀性的、過於簡單(over-simplified)的思考模式。


那現有的行銷應該如何修正呢?個人認為需要加入戰略性的思惟。理論上而言,行銷領域必須加入新的元素,而非在現有子領域(sub-field)中去深根,而是必須跨領域的去探索;實務上而言,行銷人員必須到不同單位歷練,更去思考戰略性的問題,站在至高點去規劃行銷策略,其實4P只不過是一種在戰略層次下的執行以及展開,在戰略面(strategy)不清楚之下的4P都會是很危險的。


唯有將行銷功能性取向(function-oriented)引導到策略導向(strategy-oriented)行銷才能在企業中立足。您覺得呢? 希望您來信分享討論,謝謝。


最後與您分享行銷大師Philip Kotler在歐洲的論壇演說,其中就談到品牌的概念。他說:品牌就是一種承諾(promise),一種企業對於客戶的承諾,企業所有的作為,包含logo,產品...等等都是為了實現這個承諾,這就是品牌。I just cannot agree more。這就是商學院所說的品牌,並不是只是外在的logo,design,它是一種企業的策略,這種策略是要貫穿整個企業的,那怕是產品,logistics,service...全部都須到位.每家企業的承諾不同,也會造就不同的企業,再也不像是OEM一樣,每家企業都是往低成本去競爭。所以有品牌的世界會更尊重多元化。Agree? 請欣賞下面的youtube:


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OEM廠商最容易犯的錯誤-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

曾經唸過基礎行銷學的人士都一定看過所謂的「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特別在科特勒教授(Philip Kotler)的聖經-行銷管理學(Marketing Management)裡面。這個名詞出現在前面幾章,但是並沒有特別去解說。筆者也是在幾年前授課的時候有同學問起才漸漸去從各種管道找出這個名詞的來源,進而認識了一位筆者很推崇的行銷大師-李維特教授(Theodore Levitt)。本文就簡短介紹李維特教授最出名的「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

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是李維特教授在1966年提出來的概念。這個名詞第一次出現在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就引起了多方的撻伐,因為觀念太過先進,當時的主流是所謂的「產品觀念」(product concept)。雖然多方撻伐,但是仍然引起一些企業主的重視,之後不斷有新的研討會討論這個劃時代的觀念,顯見這個論述對於實務界多麼具影響力(impact)。

簡單說,行銷短視症就在批評所謂的「產品觀念」,鼓吹所謂的「顧客導向」(customer-oriented)的觀念。也就是說,工程師會傾向自己發明的東西就是大家要的東西,所以只看到自己喜歡的,卻不是真正顧客的需求(customers’ needs)。熟讀基礎行銷學的讀者必定知道行銷有幾個階段:產品觀念→銷售觀念→行銷觀念→社會觀念(Philp Kotler)。李維特教授主張;產業的起源在於顧客的需求(needs),而非產品(product)。也唯有顧客需求才能讓一個產業繼續下去,而非產品(product)。因此它舉出許多的例子,如石油產業、鐵路產業…等,都是典型以產品導向為思維的產業。所以他主張行銷重點在於解決顧客的問題,也就是顧客需求,而不是產品本身有多先進。

舉個例子:消費者買化妝品並不是要「化妝品」本身,而是買一個「希望」(hope),或說「美麗」(beauty);消費者買電鑽並不是買「電鑽」本身,而是要買一個可以「鑽孔」的方法,可以解決他問題(需求)的方案。所以,如果你是化妝品的產品經理,了解了這一層道理,新產品的發展就不會一直往「化妝品」這個品類去思考(這就是產品導向),而是朝著如何提供消費者一個「希望」這件事情去思考(這就是顧客導向)。如果我們想通了這個道理,那麼產業的延續除了不斷的往新科技(new technology)去思考之外(產品導向),是不是也可以往顧客的未滿足的需求(unsatisfied needs)去思考?筆者想起了Nokia的slogan:「科技來自人性」(Nokia,Connecting People),科技也是因為要滿足人類的需求。不知這樣的形容算貼切嗎?

所以行銷短視症就鼓吹主事者要「放下鏡子(就是工程師習慣用的顯微鏡),打開窗子(去看看外面消費者的需求吧!)」,因為當時的行銷人員(大部分是技術人員),都本位主義的以為看到了顧客的需求,殊不知其實拿的只是一面鏡子(其實是檢視產品的顯微鏡),只滿足(看到)了自己的需求,試圖在技術或製造上追求突破罷了(但技術層次並不代表可以商業化)!所以李維特要行銷人「打開窗子」,迎向顧客,這才是行銷之真義!

在李維特教授提出這個觀念已經有40年了,看官也可以看看目前台灣有多少的產業仍然陷入了「行銷短視症」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