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

做沒有人做過的事(與眾不同)

知名作家,也是前任鴻海公司的顧問,信懷南先生在其書中(i.e.,企管一點靈)裡面提到公司在文化轉變有幾個階段:


1. 把事情做對(效率);
2. 做對的事情(效果);
3. 把事情做得更好(改進) ;
4. 不該做的事情不做(精簡) ;
5. 做別人做的事(模仿) ;
6. 做沒有人做過的事情(與眾不同) ;
7. 做不可能的事情(登峰造極)

這個觀念似乎也可以應用到想做品牌的企業,做品牌就是要做與眾不同的事情。當然,做與眾不同的事情一定心驚驚的,因為沒有人在你旁邊告訴你怎麼做,也沒有人的例子可以讓你觀摩,這樣怕是必然的。這樣的企業相信都已經聰明到可以自行尋找管理的方法與藥方,但唯一缺乏的就是『獨立判斷與創新勇於說不』的企業文化。而這個企業文化卻是做品牌企業最需要的企業DNA,與OEM公司必須的標準化(standarization)與制式化截然不同。

這種企業文化必須要有一點guts(膽量),特別是大老闆。高階經理人也必須有大老闆說不的guts,而這在台灣的企業似乎是很難找到的,因為隨時都會被砍頭走人。敢在這個經濟不景氣的節骨眼上眼光夠遠去做品牌的老闆真的需要戴上望遠鏡,真有guts的人才做得來,一般品牌經理人還真不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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