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不是一定要做品牌呢(Brand or not to brand)?筆者的主張一向是:不一定要做品牌,但是一定要是行銷導向,也就是顧客導向(不管是B2B or B2C)。但是做品牌會是一種對企業能力自我挑戰、升級的做法,如果能力夠且企圖心強的企業,且有機會,一定要盡可能奮力一搏。
台灣的企業一向不習慣做品牌,但是擅長於製造(manufacturing)以及技術(technology)。做品牌雖然可以在產業面取得主動的優勢,相對的,做品牌這件事的付出也更多:含時間、金錢、人才的需求、企業的能力需求也不同。品牌做成功了,確實可以獲致高的利潤且築起進入障礙(entry barrier),但是失敗的風險還是有的。唯一要思考的是「堅持」這件事,想清楚為何要做品牌,做品牌的目的為何?要有清楚的願景(vision),才會有所堅持,否則很容易在過程中就輕易放棄了。所以,做不做品牌這件事就成了台灣廠商大老闆,特別是高科技產業的創業家心中的掙扎。看官可以看到不同產業在過去40年來不斷在台灣起起落落,含製鞋業、成衣業、食品業、自行車業、遊艇業、電腦業、半導體業等等,真正自創品牌的確屈指可數。真的成為台灣的國際品牌少之又少:如ACER、GIANT(捷安特)、MERIDA(美利達)、AUSUS(華碩)、台積電、SPORTS ART….等。所以在國際企業之中,特別在台灣企業,選擇做品牌的反而是異數。
有能力在做不做品牌這件事上做抉擇的企業,其實能力都已經到達一個程度,通常是很不錯的OEM或ODM廠。繼續做OEM或ODM或許可以給企業一個好像「安穩」的未來,對於員工也比較有保障,也是創業老闆覺得最有把握的事情,但是對於企業體質卻沒有太多的提升;而做品牌除了企業體質大幅邁進之外,也可能留下一個值得後代稱許的烙印(註:branding最原始的翻譯是烙印),一種企業成長的軌跡,是一種企業主胸襟的呈現。行筆至此,筆者有種感覺,To Brand or Not to Brand反而是企業主企圖心、願景、堅持度的呈現。曾經記得一個自創品牌的企業家說過他的心路歷程:錢賺的再多也差不多,反而是留下一個好的品牌,讓Made In Taiwan在未來變成Made In Germany的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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